上海天纳企业发展有限公司

“创业造梦人”、“创业带头人”评选表彰的通知

各居(村)委员会、创业组织:

为认真做好浦东新区创建创业型社区评估工作,进一步弘扬创业精神,展示创业风采,树立创业典型,有力推动周浦镇创业服务社区建设,营造更加浓郁的“大众创业,万众创新”氛围,有效提升“创业带动就业”能力,不断扩大“周浦创业家园”的影响力。组织举办“浦东新区周浦镇第四届 ‘创业造梦人’、‘创业带头人’”评选表彰,具体活动方案如下:

一、评选条件

——创业造梦人

1.凡注册经营在周浦镇范围内的微小型创业企业(劳务派遣公司除外)、个体工商户、农民专业合作社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,吸纳本镇户籍劳动力的。

2.在现代服务业、电子信息产业、生产性服务业、创新创意产业、社区公共服务业、现代农业等领域内符合本镇产业发展方向的创业项目;

3.经营的创业组织有一定的经济效益,在行业或社区创业中有一定的影响和示范作用,能够带动就业,并无违规经营行为,内部管理规范,企业文化良好;

4、要求个人作风正派,无违纪行为记录。

——创业带头人

在以上条件的基础上,带动就业人数明显,且从事的创业项目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,被推荐者对自己的创业行动和创业项目的发展有一定的规划和思路,在“创业周浦”建设中能够发挥积极的作用。

二、评选方法

1.由创业组织自荐或者由其所在的居(村)委员会、创业园区进行推荐,并填写《周浦镇评选“创业造梦人”、“创业带头人”评选推荐登记表》,同时提供被评选对象600字左右的创业材料简介、一张生活照片、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(复印件)、2017年10月份资产负债表(复印件)、利润表(复印件)、从业人员名册;

2.由周浦镇“创业造梦人、“创业带头人”评选工作小组进行评审,确定候选人;

3.周浦镇“创业造梦人”、“创业带头人”名单在“创业管家”服务平台、相关公众号及网站上进行公示;

4.公示后,被评选的对象公众若无疑义,则被确定为正式“创业造梦人”、“创业带头人”人选。

三、评选人数

1、“创业造梦人”10名;

2、“创业带头人”3名。

四、评选进程

本次评选分为两个阶段:

1、推荐、申报阶段: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30日

2、评审、公示阶段:2017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

五、评选组织

本次评选由周浦镇人民政府主办,周浦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、周浦镇创业者之家服务中心承办,同时成立评选工作小组。

六、奖惩办法

凡被评为“周浦镇‘创业造梦人’、‘创业带头人’”者给予资金和证书。

七、相关事项

1、本次活动不详事宜可与浦东新区周浦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询问,联系电话:20922209

2、推荐候选人材料于11月30日前直接送至祝家港路190号219室,联系人:傅秀华,联系电话:20902209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周浦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

周浦镇创业者之家服务中心

2017年11月1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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